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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南沙个别区域调整为中风险,荔湾3人违反防疫规定被罚

南方日报 2021-06-17

据广州市卫健委消息,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经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6月13日起,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西一路(142、144、146、148、150号)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3人违反防疫规定
荔湾警方通报//

6月13日,广州荔湾警方通报:6月12日21时许,荔湾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芳村汾水花园小区有1男2女不服从小区防控值守人员劝阻,强行离开封控小区。接报后,荔湾警方立即派员开展调查。

经调查,在隔离期间,该小区居住人员林某基(男,30岁,广东惠来人)和其妹妹林某、女朋友董某以归还他人物品为由,强行闯出小区,态度恶劣,并辱骂值守人员。上述3人拒不执行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擅自离开封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荔湾警方依法对3人作出治安处罚。

警方重申,当前广州市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番禺一男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刑拘
最新进展来了//

此前,6月8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番禺区祝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事拘留一案。

此前报道>>>
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广州一确诊病例被刑拘

6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披露称,案发后,番禺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两次提前介入该案,引导案件侦查取证。检察官就法律适用、侦查取证方向和重点提出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加强与卫健部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沟通协调,确保对祝某某的监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

检察官提醒:每个人都依法负有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不遵守相关防控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依法惩治。




 ■ 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广州人,当下这些最重要!
//

6月13日,在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周斌在线上呼吁市民,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要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并介绍不同风险等级人员的不同防控要求。

所以,老广们,这些要求,你得遵守:


@广州人
遵守防控要求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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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广州公安、央视新闻
记者 | 刘怀宇
海报 | 曹斯 刘子葵
编辑 | 邹关琳
校对 |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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